韩国大使馆2014年3月最新韩国以入境目的分类签证所需材料
韩国大使馆2014年3月最新韩国以入境目的分类签证所需材料
更新于2014-03-06
根据韩国驻华大使馆最新消息,大使馆官网更新了韩国旅游签证,商务签证,探亲签证,留学签证等各签证种类所需的签证材料,签证流程可以参考韩游网韩国签证介绍(点击进入)
纯观光(C-3-2)签证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 留 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医疗观光(C-3-3)签证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 留 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更多种类签证所需材料可以参考文档内容:http://img.hanyouwang.com/2014/0306/20140306114110427.doc
纯观光(C-3-2)签证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 留 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 | |
纯观光(C-3-2) | 团体旅游 | 由韩中两国政府指定的旅行社组织的3人以上团体观光客 | ※ 具体事宜请咨询旅行社 |
个人旅游 | 以观光为目的短期停留韩国者 | 在以下的经济能力证明材料中任选一种即可: ①最近六个月内的信用卡对账单原件 ②最近六个月内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或 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 ③近六个月内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需由银行签发) ※以下人员可免交经济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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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复印件
【停 留 期】90天以内(有效期三个月)
签证种类 | 签发对象 |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 |
医疗观光 (C-3-3) |
- 未获韩国外籍患者接待机构邀请,只是希望在韩国医疗机构诊治或疗养的外籍患者 - 为看护外籍患者而需一同入境韩国的配偶等家属 ※ 90天以下的单次或两次签证, G-1-10为停留期6个月的单次签证 |
1. 韩国医疗机构或疗养机构出具的治疗或疗养预约证明材料 2. 韩国医疗机构或疗养机构的事业者登陆证明 复印件 3. 治疗、疗养及停留费用支付能力证明材料 ※ 以下人员可免交支付能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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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观光 (G-1-10) ※治疗时间在91天以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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