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个人旅游及多次往返签证办理所需材料(8月1日版)

韩国个人旅游及多次往返签证办理所需材料(8月1日版)

更新于2013-08-08

 

韩国个人旅游签证制度改善内容(2013年8月1日更新)

1. 简化单次签证提交材料
目的
把提交材料从原来的两种简化为一种,对于特定身份的申请人,允许提交更简单的材料 

提交材料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履历表、护照、身份证等)
经济能力或身份证明材料(以下内容中任选一种)
  - 最近6个月信用卡使用详情表
- 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可确认月工资的6个月存款详情(在工资部分用下划线标记)
属于下表情况的申请人可另外提交材料
 
对象
可提交材料
政府机关工作人员
在职证明书或身份证复印件
上市企业的科长级别以上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在职证明书
“211工程*”大学的在校生
在校证明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曾赴美国、日本(团体旅游除外)、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EU国家或两次以上正常赴韩者
可确认出入境记录的材料(护照复印件等)

2. 新设两次签证
目的
针对将于短期(6个月内)计划赴韩两次的申请人,新设了签发1次签证后可入境两次的签证 

两次签证内容 
有效期为从签发日起的6个月,可入境次数为两次,每次入境滞留期间为30日
签证种类为D(Double)
手续费:315元人民币
提交材料:与单次签证申请材料相同

3. 扩大多次签证签发对象及针对已签发签证的申请人实施的特别签证制度
目的
把多次签证签发对象大幅扩大到中产阶层,对于已获得多次签证者,免除提交材料及扩大有效期(1年→3年)
扩大多次签证签发对象范围
 
签发对象
基本材料等提交材料
① 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具有国家承认资格的专业人员
专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② 大学(含大专)专职讲师级别以上的教员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教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③ 领事馆馆长承认的著名艺术家、艺人及运动员
特定团体(协会等)的会员证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作为团体旅游带团专业旅行社导游,以申请日为准,在过去一年内赴韩两次以上者
- 导游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书
- 出入境记录证明材料(护照上的出入境审查印章复印件等)
⑤ 以申请日为准,作为过去一年内赴韩两次以上者,被特定团体(CASINO协会、旅行社协会)指定为优秀顾客者
- 韩国CASINO旅游协会或韩国普通旅行业协会的推荐书
- 出入境记录证明材料(护照上的出入境审查印章复印件等)
⑥ 拥有OECD国家永久居住权或最近2年内赴OECD国家(韩国除外)两次以上者
- 相应国家永久居住权等可证明永久居住或证明是移民的材料 
- 相应国家出入境记录证明材料 (护照上的出入境审查印章原件、复印件)
⑦ 与韩国通航的固定航班航空公司、海运公司的领导与员工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⑧ 金卡级别以上的国际通用信用卡持有者(金卡或白金卡持有者)
信用卡复印件及信用卡使用详情(最近6个月)
⑨ 月收入5,000元(年收入60,000元人民币)以上者
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可证明收入的材料
⑩ 领取退休金的60岁以上申请人
可证明领取退休金记录的材料
⑪ “211工程”大学毕业生
大学毕业证复印件
⑫ 中国企业联合会发布的500强企业的科长级别以上人员或在职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者
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⑬ 最近两年内赴韩4次以上者或共赴韩5次以上者
出入境记录证明材料(护照上的出入境审查印章复印件等)
⑭ 持有外国国籍的国民的配偶及子女
- 家庭关系证明及结婚证明 
- 照片等可证明家庭成员的材料
- 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所在地为外地时)
⑮ 短期商务(C-2)、短期综合(C-3)多次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多次签证持有者的签证复印件
- 照片等可证明家庭成员的材料
针对已签发多次签证的申请人实施的特别签证制度 
已签发的多次签证(两次签证除外)有效期满后1年内重新申请多次签证时免除提交材料 
取得短期商务(C-2)或短期综合(C-3)滞留资格的多次签证的申请人申请短期综合多次签证时,签发有效期为3年的多次签证

4. 针对以家庭为单位的游客实施的特别签证制度
目的
为了吸引更多以家庭为单位的游客,针对经济能力或身份已证明有效的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及直系亲属等,无需另行审查经济能力,即可签发签证

签发对象
以申请日为准,有效(单次、两次、多次)签证持有者(以下称“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提交材料
基本材料等1种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签发内容
滞留资格短期综合(C-3)
签证种类、有效期、滞留期间将在赋予“本人”的内容范围内赋予

※ 各领事馆的签证制度可能有所不同,请参考相应领事馆的主页。

 

查看全部评论

在这说点啥呗
    韩国旅行 找韩游
    APP下单 门票1折起
    立即体验

    请竖置设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