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个人旅游及多次往返签证办理所需材料(8月1日版)
韩国个人旅游及多次往返签证办理所需材料(8月1日版)
更新于2013-08-08
韩国个人旅游签证制度改善内容(2013年8月1日更新)
1. 简化单次签证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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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把提交材料从原来的两种简化为一种,对于特定身份的申请人,允许提交更简单的材料 提交材料 基本材料(签证申请表、履历表、护照、身份证等)
经济能力或身份证明材料(以下内容中任选一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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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6个月信用卡使用详情表 - 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可确认月工资的6个月存款详情(在工资部分用下划线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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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下表情况的申请人可另外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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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设两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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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针对将于短期(6个月内)计划赴韩两次的申请人,新设了签发1次签证后可入境两次的签证 两次签证内容 有效期为从签发日起的6个月,可入境次数为两次,每次入境滞留期间为30日 签证种类为D(Double) 手续费:315元人民币
提交材料:与单次签证申请材料相同 |
3. 扩大多次签证签发对象及针对已签发签证的申请人实施的特别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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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把多次签证签发对象大幅扩大到中产阶层,对于已获得多次签证者,免除提交材料及扩大有效期(1年→3年) 扩大多次签证签发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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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已签发多次签证的申请人实施的特别签证制度
已签发的多次签证(两次签证除外)有效期满后1年内重新申请多次签证时免除提交材料 取得短期商务(C-2)或短期综合(C-3)滞留资格的多次签证的申请人申请短期综合多次签证时,签发有效期为3年的多次签证 |
4. 针对以家庭为单位的游客实施的特别签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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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吸引更多以家庭为单位的游客,针对经济能力或身份已证明有效的签证持有者的配偶及直系亲属等,无需另行审查经济能力,即可签发签证 签发对象 以申请日为准,有效(单次、两次、多次)签证持有者(以下称“本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提交材料
基本材料等1种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签发内容 滞留资格短期综合(C-3) 签证种类、有效期、滞留期间将在赋予“本人”的内容范围内赋予 ※ 各领事馆的签证制度可能有所不同,请参考相应领事馆的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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